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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二十六条措施发展人参产业 

吉林二十六条措施发展人参产业
作者:admin 日期:2014-8-14 14:29:09 文章来源:互联网

吉林省工商局正式下发了《吉林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人参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了有关扶持人参市场主体发展,推动人参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26条意见。

    《意见》指出,从事人参产业的龙头企业及注册资本达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申请冠名“吉林”或“吉林省”名称。

    按照《意见》的要求,工商部门还将开通人参食品(药食同源食品)经营许可快速通道。对人参食品经营单位申办人参食品经营的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办理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,对种植户、农民个人从事人参食品经营的,按照食用农产品监管,不需要办理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。

    按照规划,2011年前,工商部门将指导“长白山人参”商标所有人打好品牌建设基础,完成“中国吉林 长白山人参”品牌的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,2014年申报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协助商标所有人申请“中国吉林 长白山人参”商标马德里注册,防止国际恶意抢注。

    《意见》指出,鼓励帮扶有实力的人参系列产品经销企业开展连锁配送经营,增设销售网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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